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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大师精神,传承国粹艺术,纪念梅兰芳先生诞辰115周年,梅兰芳纪念馆将从2008年7月开始,举办纪念梅兰芳先生系列活动。主要活动内容有:
一、梅派经典剧目展演周
从2008年7月18日至7月23日,在长安大戏院举办“梅派经典剧目展演周”。展演周期间,将邀请北京京剧院梅剧团及梅派弟子进行为期6天的演出活动。届时,热爱梅派艺术的京剧爱好者将欣赏到多出优秀梅派经典剧目。
需要戏票的观众,可与梅兰芳纪念馆联系。
二、纪念梅兰芳先生诞辰115周年主题征文
2009年10月22日是梅兰芳先生诞辰115周年纪念日,为缅怀大师为中国戏曲事业所做出杰出贡献,梅兰芳纪念馆特主办有奖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以“纪念梅兰芳先生诞辰115周年”为主题,围绕梅兰芳先生的艺术成就、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与重要人物的接触往来等,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梅先生的艺术历程、人生中的一段经历或一个故事。要求注重历史,具备史料的真实可考性,文笔流畅,情感真挚,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征文限纪实性、介绍性和评论性等文章,属于文学创作范畴的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不在本次征文范围之内。
(一)征文具体要求
1.文章内容和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名、剧名等必须真实;
2.未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出版,属作者原创;
3.文章字数3000字以内;
4.投寄稿件方式为电子邮件、邮寄(信封上方请标注“征文活动”字样),并将作者的有效联系方式附在作品上方;
5.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征文评奖办法
1.由征文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2.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组织稿件的质量与数量进行评奖;
3.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4.主要获奖作品将在《中国京剧》杂志上刊登。
(三)征文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起至 2009年4月30日止接受投稿(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
2009年5月31日前评奖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京剧》杂志及梅兰芳纪念馆网站公布。
欢迎大家踊跃来稿。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三、征集有关梅兰芳先生历史资料
为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更好地开展各类展览及研究工作,梅兰芳纪念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梅兰芳先生的历史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梅兰芳先生的手稿、书画作品、证件、实物等;
2.与梅兰芳先生有关的历史性文献资料:包括文件、书信、报刊、杂志、照片、音像资料、画册等。
(二)征集手续
1.请将物品或拍照或复印,将照片或复印件和有关文字说明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投寄到梅兰芳纪念馆;
2.梅兰芳纪念馆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初步判断,对具有收藏价值的资料,即通知物主提供原件进行鉴定;
3.鉴定属实的,梅兰芳纪念馆将与物主商议确定收藏方式。
(三)资料使用
对所征集的史料,梅兰芳纪念馆将永久保藏,作为展览及研究所用。
梅兰芳纪念馆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
邮编:100035
电话:83223598转85
电子邮箱:info@meilanfang.com.cn
联系人:刘文晋、王兰芬、崔婷
附:梅派经典剧目展演周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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